长江大学历任领导(2003年以来)
党委书记 | 校长 | 党委副书记 | 副校长 | 纪委书记 | 党委常委 | 校长助理 |
张忠家 (2003.07-2013.06) | 张昌民 (2003.07-2014.06) | 蒋发太(正厅级) (2003.07-2008.02) | 胡文宝 (2003.08-2010.5) (2010.05-2014.08 正校级调研员) | 蒋发太(正厅级) (2003.07-2008.02) | 李应军 (2021.12-) | 刘绍平 (2005.11-2011.11) (2011.11-2014.06 副校级干部) |
朱业宏 (2013.07-2021.10) | 谢红星 (2014.06-2018.12) | 黄发恭(正厅级) (2003.07-2007.03) | 张玉清 (2003.08-2022.09) | 蒋光忠 (2008.06-2020.11) | 江万哲(2021.12-) | 刘荣华 (2012.03-2022.01) |
王建平 (2021.10-) | 冯征 (2018.12-2022.12) | 朱业宏 (2003.08-2013.07) | 刘在洲 (2003.08-2014.07) | 刘靖君(2021.07-) | 许晓宏 (2018.03-) | |
刘勇胜 (2023.04-) | 蒋光忠 (2010.01-2020.11) | 李家宝 (2003.08-2018.12) | ||||
王建平 (2020.07-2021.10) | 程水源 (2003.08-2005.02) | |||||
杜国锋 (2021.06-) | 张万明 (2003.08-2012.10) (2012.10-2013.12正校级干部) | |||||
敖廷华 (2021.10-) | 郭海敏 (2008.06-) | |||||
谢云 (2010.05-2012.10) (2012.10-2013.08正校级干部) | ||||||
周从标 (2011.03-2022.06) | ||||||
张大平 (2013.12-2021.01) | ||||||
周思柱 (2013.12-2023.03) | ||||||
郑军 (2014.06-2019.07) | ||||||
杜国锋 (2021.06-) | ||||||
毛精华 (2021.06-) | ||||||
吕一兵 (2021.06-) | ||||||
江厚顺 (2023.06-) |
一、学生情况(单位:人) | ||
普通高等教育在校学生数 | 博士生数 | 302 |
硕士生数 | 6830 | |
普通本科生数 | 33405 | |
学生总数 | 40537 | |
普通高等教育招生数 | 博士生数 | 99 |
硕士生数 | 2519 | |
普通本科生数 | 8601 | |
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数 | 博士生数 | 29 |
硕士生数 | 1961 | |
普通本科生数 | 7947 | |
成人本、专科学生数 | 56358 | |
留学生数 | 402 | |
二、学科及专业设置(单位:个) | ||
博士授予权一级学科点 | 3 | |
硕士授予权一级学科点 | 38 | |
本科招生专业(类) | 65 | |
博士后流动站 | 3 | |
ESI全球排名1%数量 | 6 | |
三、教职工情况(单位:人) | ||
总数 | 3107 | |
专任教师 | 教授 | 338 |
副教授 | 867 | |
博士生导师 | 151 | |
兼职博士生导师 | 64 | |
硕士生导师 | 1217 | |
兼职硕士生导师 | 868 | |
四、办学条件 | ||
校园占地面积(亩) | 5118 | |
校舍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 112.75 | |
固定资产(亿元) | 33.12 | |
纸质图书册(万册) | 434 | |
国家和省部级等各类实验室、实验中心(个) | 108 | |
校内外实习基地(个) | 450 | |
(数据统计截至2023年07月) |
长江大学校徽简介
长江大学校徽以长江大学主教学楼为主体图案,作为长江大学的标志,其形状为“一体两翼”,象征长江大学以教学为中心,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协调发展。
长江大学校徽主体色彩为蓝色和绿色。上方为蓝色,代表蓝天;下方为绿色,代表绿地;中间为教学主楼,蓝天绿地与教学主楼浑然一体,象征天地人的和谐统一。同时绿色又寓意勃勃生机,天蓝色寓意前景广阔,深蓝色寓意严谨理性。
长江大学校徽中主楼顶端的钻塔象征石油学科,是长江大学优势学科的代表,同时又寓意长江大学蓬勃向上,追求卓越的志向;下方宽阔的绿地既代表农业科学与技术学科,又代表了长江大学雄厚的学科基础和宽广的学科群。
长江大学校徽外观由四个同心圆形成环带,环绕长江大学中英文标准字样,寓意长江大学由四校合并,体现四校同心,共创美好明天。
长江大学师生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听从党的召唤,与国家同呼吸、共命运,在长期实践中形成了“求实、进取、创业、报国”的长大精神,为长江大学师生立足新时代、奋进新征程提供了不竭精神动力。
求实:实事求是,诚实守信。
实是指真实、实际、诚实。办学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注重实效;治学要理论联系实际,尊重科学,追求真理;做人要诚实守信,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
进取:敢为人先,勇争一流。
进取是楚文化“和衷共济,发奋图强”精神的浓缩,是长江“奔腾不息、百折不回”精神的凝炼。意在倡导师生在修身治学、成长成才、建功立业等方面积极进取,超越自我,永远向前。
创业:艰苦奋斗,推陈出新。
创业既是一种精神,更是一种行动;既是学校走过的历史,也是学校发展的现实。意在倡导师生锤炼创业之能,以奋斗书写人生,以艰苦增添底色,以梦想成就事业,以创新引领未来,努力成为具有创新能力和创业精神的“两创”人才。
报国:胸怀祖国,无私奉献。
报国是爱国主义精神的具体体现,是实现人生价值的力量源泉。意在倡导和激励师生勤奋学习,无私奉献,提升强国有我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矢志报国中彰显人生价值。
求实是基础,进取是动力,创业是途径,报国是追求。“长大精神”将永远激励全体长大人砥砺求实之志,永葆进取之心,锤炼创业之能,力践报国之行!
长江大学合并组建前,原江汉石油学院校歌由著名作家、诗人魏巍作词,音乐指挥家唐江作曲,是学校无形的文化资产和宝贵的精神财富。
2023年8月,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在尊重原词、原曲的前提下,将《江汉石油学院校歌》歌词稍作改动后形成《长江大学校歌》。
学校办公室、机关党委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保密办公室、督查办公室、政策研究室)纪检监察机构综合室、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党委组织部、党校
党委统战部
党委宣传部
(新闻中心)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高等教育研究所)人力资源部、党委教师工作部、人才工作办公室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学生就业工作处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期刊中心、技术转移中心、科学技术协会)计划财务处
实验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
社会合作处
(校友工作办公室、教育发展基金管理办公室、培训管理中心)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国际教育学院
基本建设处
审计处
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处
党委保卫部(处)
离退休工作处、离退休工作处党委
武汉校区管理委员会、武汉校区党工委
长江大学是湖北省属高校中规模最大、学科门类较全的综合性大学,为湖北省重点建设的骨干高校,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入选高校,湖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也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共建和湖北省人民政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共建的高校。
历史沿革 学校于2003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由原江汉石油学院、湖北农学院、荆州师范学院、湖北省卫生职工医学院合并组建而成。原江汉石油学院的前身为1950年创办的北京石油工业专科学校,1978年开始举办普通本科教育,隶属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从2000年起,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划转湖北省管理;原湖北农学院的前身是华中农学院荆州分院,始建于1977年,1989年经国家教委批准为普通本科院校;原荆州师范学院的前身是1936年创建的湖北第四区简易师范学校,1978年成立荆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改建为荆州师范学院;原湖北省卫生职工医学院前身是湖北省沙市卫生学校,始建于1951年,1977年更名为武汉医学院荆州分院,1984年更名为湖北省卫生职工医学院。
地理位置 学校本部位于长江中游的历史文化名城—-湖北省荆州市,并建有武汉校区。荆州有着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是楚文化的发祥地和三国文化的集中地;是春秋时期楚国的都城、伟大爱国诗人屈原的故里,历来为兵家必争之地。这里东衔九省通衢的武汉三镇,西临举世瞩目的长江三峡,南傍浩淼无垠的洞庭湖畔,北垂雄奇险秀的武当山脉。校园环境秀丽,景色宜人,为湖北省园林式高等学校。
办学条件 学校校园占地面积4742亩,校舍建筑面积90万平方米,固定资产23.2亿元。现有国家和省部级等各类实验室、实验中心108个,校内外实习基地316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9亿元。图书馆纸质藏书430万册,期刊1581种,全文电子图书142万册,各类中外文数据库66个。建有体育馆、综合训练馆、游泳馆和足球、网球等场地,各类体育运动场馆设施齐全。
师资力量 学校现有教职工3184人,专任教师2290人,外聘教师533人。专任教师中,教授305人,副教授835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1974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914人。现有全国优秀教师和湖北名师11人,享受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53人,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专家20人,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22人,湖北省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31人;现有博士生导师134名,硕士生导师750人,兼职博士生导师106人,兼职硕士生导师660人;有“双聘院士”9人,“万人计划”特聘专家1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2人,享受国务院津贴10人,享受湖北省突出贡献、政府津贴专家34人,湖北省楚天园丁奖获得者2人,湖北教学名师获得者5人。
学科专业 学校是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各类人才培养层次齐全。现有“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作物学”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作物学”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涵盖15个二级学科;3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涵盖175个二级学科。具有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具有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土木水利、工程、农业、体育、工商管理、法律、护理、艺术、临床医学、风景园林、会计、兽医、社会工作、翻译、教育等18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设有102个本科专业,其中有“资源勘查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石油工程”“农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化学工程与工艺”6个国家特色专业,“电子信息工程”“土木工程”等11个湖北省品牌专业。“资源勘查工程”“农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4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金融学”“教育学”“汉语言文学““商务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等21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农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生物技术”“化学工程与工艺”“植物保护”“应用化学”“自动化”“地理信息科学”9个专业入选湖北省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国家级、省部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7个,本科专业涉及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11大学科门类。现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32714人,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4158人,来华留学生1000余人。
学术平台 学校现有石油天然气、绿色农业2个湖北省优势特色学科群,16个“十二五”省级重点学科和重点(培育)学科,其中,2个优势学科,6个特色学科,8个重点(培育)学科。现有49个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7个国家级和省部级实验示范中心,以及2个湖北省重点实验室、5个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2个湖北省共性技术研发推广中心、5个省级人文社科研究基地、8个湖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验室)、6个省级校企共建研发中心、8个中石油集团公司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9个湖北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3个湖北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3项湖北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4个湖北省实习实训基地。学校在石油科学与技术、涝渍灾害与湿地农业、荆楚文化研究等领域具有鲜明特色。
科学研究 近三年来,学校共主持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2343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39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和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21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国家级项目(课题)77项;获国家、省部级科研成果奖58项;获国家和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奖25项;出版学术专著149部,发表论文5386篇,其中,被SCI、EI、ISTP三大检索收录1868篇。
教育教学 学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建成《沉积岩石学》《生产测井原理》《地震勘探原理》3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力学》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和《透视地下油藏—找寻石油的地震方法》《楚文化漫谈》2门国家精品视频公开课;有24门省级精品课程,10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4门省级精品视频公开课;1门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沉积岩石学》精品课程教学团队和电工电子基础课程教学团队被评为国家级教学团队;资源勘查工程专业教学团队、石油工程专业教学团队、地球物理测井系列课程教学团队、地球物理勘探系列课程教学团队、临床医学专业教学团队、现代信号处理系列课程教学团队、作物生产科学与技术教学团队、《生命长江》课程教学团队、网络工程专业教学团队、油气钻采系列课程教学团队被评为湖北省教学团队。大学物理教学部、土木工程教研室、护理学专业教研室、石油地质教研室、测井信息工程教研室、基础医学部、有机化学课程组、地球物理勘探教研室被评为湖北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学校重视大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动手能力培养,是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国家卓越农林人才培养计划、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和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以及湖北省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和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的实施高校;学校实施学分制、导师制、主辅修制、双学位制等培养制度,并设有长江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孙越崎科学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中国石油奖学金、文华奖学金、“一带一路”来华留学生奖学金等40余种奖学金,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成才。
人才培养 建校以来,学校累计为社会培养了40余万名各类专门人才,毕业生遍及神州、驰骋海外,快速成长为单位的骨干、社会的精英。近年来,毕业研究生一次性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本科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85%以上,涌现出全国道德模范、全国三好学生标兵赵传宇为代表的一大批创业、创新型高素质人才。2007年学校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评价,获得“优秀”成绩;2009年,学校涌现出全国见义勇为舍己救人大学生英雄集体——“10.24”长江救人大学生英雄群体,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
交流合作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与国内55家大型特大型石油石化企业和160个县级以上政府、地方企业建立了校企(地)合作关系,是全国产学研合作教育示范单位,湖北省石油学科研究生创新基地。学校发起成立“一带一路”语言服务国际化人才培养校企合作联盟,加入中国-中东欧国家高校联合会等4个大学联盟,先后与美国、英国、爱尔兰、韩国、日本、俄罗斯、澳大利亚、斯里兰卡、捷克等国家和地区的73所院校机构建立了协作关系,开展合作交流和专家学者互访,同时向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韩国、日本、马来西亚、爱尔兰、捷克等国家合作高校选派交换生。学校与爱尔兰利莫瑞克理工学院合作举办土木工程专业本科教育项目,与捷克赫拉德茨—克拉洛韦大学共建毒理学联合实验室、与埃及国际干旱地区农业研究中心及加拿大UBC大学太平洋地震工程联合研究中心等共建国际联合科研平台。学校被批准为教育部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高校,具有招收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CSC)资格,设有HSK(新汉语水平考试)考点,在法国、加拿大、俄罗斯、西班牙、墨西哥、智利、哥伦比亚、乌克兰、黑山、韩国、越南、巴基斯坦、尼泊尔、津巴布韦、加纳、巴布亚新几内亚等58个国家招收来华留学生。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新时代、新目标、新作为,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长江大学师生以“双一流”建设为契机,以只争朝夕、敢为人先的精神,努力践行“长大长新”校训,积极营造“求实、进取、创业、报国”优良校风,抢抓机遇、加快发展,力争早日将学校建成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综合性大学。
地 址: 湖北省荆州市南环路1号
电 话: 0716-8060550 0716-8060813(传真)
咨询电话: 0716-8060550
邮 编: 434023
网 址: http://www.yangtzeu.edu.cn/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简称市、区,下同)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为了更好地贯彻“依法治招”的精神,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校招生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坚持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录取。
第二章 学校校名、校址和性质
第三条 学校中文全称为长江大学,英文全称为Yangtze University(国标代码为10489),上级主管部门为湖北省教育厅。
荆州校区校址:湖北省荆州市(邮政编码:434023)
武汉校区校址:湖北省武汉市(邮政编码:430100)
第四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第五条 学校是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是“国家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入选高校,是全国“产学研合作教育示范”高校,是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高校,是湖北省人民政府重点建设的四所高水平大学之一,也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共建和湖北省人民政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共建的高校,具有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吸纳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和学生代表参加,招生委员会下设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分管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定普通本科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调整及录取规则等,并对本科招生事项做出决策。
学校负责招生工作的部门是学校组织和实施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七条 学校通过招生信息网(http://zszc.yangtzeu.edu.cn)或校园网(http://www.yangtzeu.edu.cn)发布有关招生信息、公示选拔及录取结果。
联系及咨询电话:0716-8060550、8067167
投诉电话:0716-8060091
电子邮箱:zsb@yangtzeu.edu.cn
第四章 入学考试(考核)
第八条 普通考生的文化课各科目考试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湖北省中职类考生,须参加本省组织的技能高考。
第九条 学校组织对专升本各专业考生进行相关专业测试,测试时间、要求及有关事项以招生简章为准。
第五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遵循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和各省(市、区)的生源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年度招生来源计划。并报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批。
第十一条 按照教育部计划编制要求,学校本科预留计划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艺术类专业预留计划不超过本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总数的15%。预留计划的使用需经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研究并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预留计划主要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不平衡的问题,在录取过程中,根据各省(市、区)的报考生源状况,重点向生源质量好、生源充足的省份倾斜。
第十二条 学校实行专业招生计划动态平衡机制。对于社会需求量大且学生报考多的专业,可适当增加招生计划;对个别社会需求量小、学生报考少的专业,学校可调整其招生计划,对其采取减招、隔年招生或停招的办法。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在录取过程中严格按照考生所在省(市、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各批次录取分数线进行,根据考生填报我校志愿情况,以考生电子档案为依据进行综合考查、择优录取。
凡根据考生志愿、要求和申请,按规定录取后,学校一律不退档、不换录。
第十四条 根据本校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根据教育部规定,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五条 录取时,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投档分数为准,从高到低录取。对于按照国家政策及省级招生委员会规定可增加分数投档的考生,我校认可其加分,加分在分专业时同样适用。
第十六条 学校录取填报有我校志愿的考生,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所在省招办的投档规则执行录取。对于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七条 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志愿规则遵循生源属地化原则,执行所在省(区、市)的相关政策。
第十八条 学校部分专业按大类招生,大类招生中所含专业及专业的培养方向,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长江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
第十九条 外语类各专业只招收本语种和英语语种考生,按考生投档成绩排序,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其他专业不限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原则上应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
第二十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国家卫健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标准执行。此外,建筑类专业色盲受限;护理学专业身高低于1.56米受限。
第二十一条 学校在全国不组织艺术类专业科目考试,认可各省联考成绩。对未设置联考的专业,我校认可其他同类本科高校相同专业合格成绩。省联考成绩合格的考生,若文化分达到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资格线即可报考我校。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相关省份,录取规则为:
①音乐、舞蹈类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专业成绩相同时,文化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②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数字媒体艺术、产品设计专业按文化考试成绩占40%、专业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专业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③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文化考试成绩占80%、专业成绩占2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综合成绩相同时,文化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按平行志愿投档的相关省份,依照其成绩折算办法以及投档规则执行,根据投档成绩,以“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报考我校体育类专业的考生,要求考生文化成绩和省联考专业成绩(以下简称“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份划定的相应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顺序志愿投档的相关省份,按文化分与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到低录取,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专业成绩高的优先录取。按平行志愿投档的相关省份,依照其成绩折算办法以及投档规则执行,根据投档成绩,以“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 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同等对待;所有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七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二十四条 学生入学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学校对体检复查不合格者视体检结果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予以退回并报请有关省(市、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查究。
第二十六条 艺术类学生、体育类学生、中职类学生、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各专业学生在校期间不得申请转入其他类别专业学习;定向就业招生学生、专升本各专业学生在校期间不得申请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第二十七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长江大学奖学金以及40余种各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在学校设立的奖助学金,并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
第二十八条 学校对新生入学设有“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期间,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按照国家政策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二十九条 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的弹性修业年限内,修满本专业人才培养计划规定的各类学分和最低总学分,德、智、体、美、劳达到毕业要求时,准予毕业,由长江大学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长江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活动。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招生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招生政策为准。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长江大学是湖北省属高校中规模最大、学科门类较全的综合性大学,为湖北省重点建设的骨干高校,是“国家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入选高校,湖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也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共建和湖北省人民政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共建的高校。
长江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机构成立于2004年3月,先后称为研究生处、研究生学院、研究生院,2019年更名为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现下设招生办公室、培养办公室、学位办公室、学位点评估办公室、质量监控办公室、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同等学力办公室等7个科室,具体负责全校的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
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开始于1983年,1986年经国务院批准成为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原江汉石油学院),2006年获博士学位授予权,2009年获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基本上形成了学位授权层次齐全,学位授权布局点多面广,学位点结构优化合理,导师队伍实力强劲,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教学科研等平台建设初具规模,研究生生源结构日趋优化、规模稳步壮大,研究生教育体制机制不断完善,研究生奖助体系日臻完备,人才培养质量稳步上升的良好局面。
学校现有“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作物学”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有“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作物学”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有法律、社会工作、教育、体育、翻译、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土木水利、农业、兽医、风景园林、临床医学、护理、工商管理、会计、艺术、生物医药等19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具有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学位授权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11大学科门类,学科门类较全,布局相对合理。
学校现有博、硕士研究生导师2259人,其中博士生导师228人(含兼职博导88人),硕士生导师2031人(含兼职硕导917人);获批省部级以上人才项目、专家称号人选276人,其中国家级人才45人。
学校现有油气勘探、农产品绿色高效生产、绿色化工与清洁能源、油气智能装备4个“十四五“湖北省优势特色学科群,石油天然气、绿色农业2个“十三五”湖北省优势特色学科群,16个“十二五”省级重点学科和重点(培育)学科,51个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17个国家级和省部级实验示范中心,以及2个湖北省重点实验室、5个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2个湖北省共性技术研发推广中心、1个临床医学研究中心、5个省级人文社科研究基地、8个湖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验室)、6个省级校企共建研发中心、15个湖北省校企联合创新中心,19个省级研究生工作站,2个省级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学校在石油科学与技术、涝渍灾害与实地农业、荆楚文化研究等领域具有鲜明特点。
近三年来,学校共主持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2346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15项,并在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重点项目获得零的突破;国家社科基金和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20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1项。获国家、省部级科研成果奖70项;获国家和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奖26项。出版学术专著96部,发表高水平论文2774篇。
30多年来,我校研究生教育以培养高层次、高素质、创新型、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以“创新”“质量”为抓手,全力打造人才培养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监督体系,为国家培养了大批高层次人才。截至2022年5月底,我校共授学位14559人,其中博士学位233人,硕士学位14326人(其中在职硕士学位3388人),同等学力人员和高校教师授硕士学位224人。目前,在校研究生规模达到6000余人。
“惟楚有材,于斯为盛”。“十四五”期间,我校研究生教育将继续发扬楚人“筚路蓝缕”的进取精神,“大象无形”的开放气度,“一鸣惊人”的创新意识,“上善若水”的和谐理念,秉承“长大长新”的校训,谨记“尊重学生、尊敬学者、尊崇学术”的办学理念,牢固树立“壮大规模、优化结构、提升内涵、创新机制、开放合作”的发展思路,始终坚持“汇聚合力,协同推进;扩大开放,深化合作;改革引领,创新驱动”的发展战略,紧紧围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社会服务能力、提高科学研究水平等目标,进一步加强导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各种办学条件,进一步加大优秀拔尖人才培养力度,努力开创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新局面。
通讯地址:湖北省荆州市南环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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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716-8060035
数字长大
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
国家“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入选高校。
湖北省人民政府与三大石油公司、农业农村部共建高校。
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9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
65个本科招生专业(类),涉及11大学科门类。 6个国家特色专业,25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24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11个湖北省品牌专业,9个湖北省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专业。
校园占地面积5118亩,校舍建筑面积112.75万平方米,固定资产33.12亿元。
学校现有教职工3107人,专任教师2361人。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33405人,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7132人,来华留学生500余人。
长江大学地处历史文化名城荆州,并建有武汉校区,是湖北省属高校中规模最大、学科门类较全的综合性大学。
长江大学继续教育依托本部办学,由继续教育学院统一归口管理。
学院现开办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自学考试衔接教育等业务。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有高起本、专升本、高起专等办学层次。齐全的办学专业、完善的教学设施、雄厚的师资力量、悠久的办学历史、科学的管理手段,保证了新时代长江大学继续教育一流的办学实力。
入学方式
学生需参加全国统一成人高考报名和考试,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按规定期限报到,通过入学资格复查,方可进校学习。
报考要求
1、 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应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2、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及以上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②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③报考医学门类其它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并具有县级及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资格证书。
④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3、考生原则上应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并参加考试。所有参加全国统考和免试入学的考生均需办理报名手续。
报考办法
成考报名三步骤:网上报名、信息审核、缴纳考试费。考生需按各省招生考试部门相关规定办理报名手续并参加成人高考。考试时间和科目按当年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考试科目
统考科目按教育部《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2020年版)的要求命题。所有统考科目每科试题满分均为150分;高起本、高起专的统考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专升本每门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①高起专(3门):语文、数学(文/理)、外语;
②高起本(4门):语文、数学(文/理)、外语、史地综合(文)/理化综合(理);
③专升本(3门):政治、外语、专业基础课[根据报考专业选择考试科目:大学语文、艺术概论、高等数学(一)、高等数学(二)、民法、教育理论、生态学基础、医学综合]。
学习过程
以自学为主,网络学习和面授辅导相结合。学生须每年定期到所属校外教学点参加辅导、答疑、集中面授和考试。
学费标准
按物价部门核定的学费标准执行。
毕业待遇
凡通过成人高考被我校录取并注册学籍的学生,按学制时间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思想品德和课程成绩合格,达到规定的学分,由长江大学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教育系列的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教育部学信网可查)。本科应届毕业生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经本人申请,由长江大学授予相应成人学士学位。
招生专业
序号 | 专业名称 | 授予学位 | 学习形式 | 层次 | 学制(年) | 学费标准(元/全学程) |
1 | 经济学 | 经济学 | 函授 | 高起本/专升本 | 5/2.5 | 10000/6000 |
2 | 法学 | 法学 | 函授 | 高起本/专升本 | 5/2.5 | 10000/6000 |
3 | 教育学 | 教育学 | 函授 | 高起本/专升本 | 5/2.5 | 10000/6000 |
4 | 学前教育 | 教育学 | 函授 | 高起本/专升本 | 5/2.5 | 10000/6000 |
5 | 汉语言文学 | 文学 | 函授 | 高起本/专升本 | 5/2.5 | 10000/6000 |
6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工学 | 函授 | 高起本/专升本 | 5/2.5 | 10000/6000 |
7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工学 | 函授 | 高起本/专升本 | 5/2.5 | 10000/6000 |
8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工学 | 函授 | 高起本/专升本 | 5/2.5 | 10000/6000 |
9 | 土木工程 | 工学 | 函授 | 高起本/专升本 | 5/2.5 | 10000/6000 |
10 | 工程管理 | 管理学 | 函授 | 高起本/专升本 | 5/2.5 | 10000/6000 |
11 | 工商管理 | 管理学 | 函授 | 高起本/专升本 | 5/2.5 | 10000/6000 |
12 | 市场营销 | 管理学 | 函授 | 高起本/专升本 | 5/2.5 | 10000/6000 |
13 | 会计学 | 管理学 | 函授 | 高起本/专升本 | 5/2.5 | 10000/6000 |
14 | 人力资源管理 | 管理学 | 函授 | 高起本/专升本 | 5/2.5 | 10000/6000 |
15 | 石油工程 | 工学 | 函授 | 高起本/专升本 | 5/2.5 | 13000/7800 |
16 | 临床医学 | 医学 | 业余 | 高起本/专升本 | 5/2.5 | 13000/7800 |
17 | 中西医临床医学 | 医学 | 业余 | 高起本/专升本 | 5/2.5 | 13000/7800 |
18 | 医学检验技术 | 医学 | 业余 | 高起本/专升本 | 5/2.5 | 13000/7800 |
19 | 医学影像技术 | 医学 | 业余 | 高起本/专升本 | 5/2.5 | 13000/7800 |
20 | 护理学 | 医学 | 业余/函授 | 高起本/专升本 | 5/2.5 | 13000/7800 |
21 | 视觉传达设计 | 艺术学 | 业余 | 高起本/专升本 | 5/2.5 | 20000/12000 |
22 | 英语 | 文学 | 业余 | 专升本 | 2.5 | 6000 |
23 | 应用化学 | 理学 | 函授 | 专升本 | 2.5 | 6000 |
24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工学 | 函授 | 专升本 | 2.5 | 6000 |
25 | 植物保护 | 农学 | 函授 | 专升本 | 2.5 | 6000 |
26 | 动物科学 | 农学 | 函授 | 专升本 | 2.5 | 6000 |
27 | 园林 | 农学 | 函授 | 专升本 | 2.5 | 6000 |
28 | 农林经济管理 | 管理学 | 函授 | 专升本 | 2.5 | 6000 |
29 | 物流管理 | 管理学 | 函授 | 专升本 | 2.5 | 6000 |
30 | 金融学 | 经济学 | 函授 | 专升本 | 2.5 | 6000 |
31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经济学 | 函授 | 专升本 | 2.5 | 6000 |
32 | 社会工作 | 法学 | 函授 | 专升本 | 2.5 | 6000 |
33 | 思想政治教育 | 法学 | 函授 | 专升本 | 2.5 | 6000 |
34 | 体育教育 | 教育学 | 函授 | 专升本 | 2.5 | 6000 |
35 | 广播电视学 | 文学 | 函授 | 专升本 | 2.5 | 6000 |
36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理学 | 函授 | 专升本 | 2.5 | 6000 |
37 | 应用心理学 | 理学 | 函授 | 专升本 | 2.5 | 6000 |
38 | 工业设计 | 工学 | 函授 | 专升本 | 2.5 | 6000 |
39 |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 工学 | 函授 | 专升本 | 2.5 | 6000 |
40 |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 工学 | 函授 | 专升本 | 2.5 | 6000 |
41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工学 | 函授 | 专升本 | 2.5 | 6000 |
42 | 资源勘查工程 | 工学 | 函授 | 专升本 | 2.5 | 6000 |
43 | 环境工程 | 工学 | 函授 | 专升本 | 2.5 | 6000 |
44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工学 | 函授 | 专升本 | 2.5 | 6000 |
45 | 建筑学 | 工学 | 函授 | 专升本 | 2.5 | 6000 |
46 | 城乡规划 | 工学 | 函授 | 专升本 | 2.5 | 6000 |
47 | 风景园林 | 工学 | 函授 | 专升本 | 2.5 | 6000 |
48 | 农学 | 农学 | 函授 | 专升本 | 2.5 | 6000 |
49 | 动物医学 | 农学 | 函授 | 专升本 | 2.5 | 6000 |
50 | 水产养殖学 | 农学 | 函授 | 专升本 | 2.5 | 6000 |
51 | 财务管理 | 管理学 | 函授 | 专升本 | 2.5 | 6000 |
52 | 公共事业管理 | 管理学 | 函授 | 专升本 | 2.5 | 6000 |
53 | 电子信息工程 | 工学 | 函授 | 专升本 | 2.5 | 7800 |
54 | 环境设计 | 艺术学 | 业余 | 专升本 | 2.5 | 12000 |
55 | 音乐学 | 艺术学 | 业余 | 专升本 | 2.5 | 12000 |
56 | 广播电视编导 | 艺术学 | 业余 | 专升本 | 2.5 | 12000 |
57 | 美术学 | 艺术学 | 业余 | 专升本 | 2.5 | 12000 |
58 | 护理 | ———— | 业余 | 专 科 | 2.5 | 6000 |
59 | 建筑工程技术 | ———— | 函授 | 专 科 | 2.5 | 4500 |
60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 | 函授 | 专 科 | 2.5 | 4500 |
61 | 大数据与会计 | ———— | 函授 | 专 科 | 2.5 | 4500 |
62 | 学前教育 | ———— | 函授 | 专 科 | 2.5 | 4500 |
注:各省招生专业以报考时隶属省份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
联系方式
咨询地点:湖北省荆州市南环路1号长江大学东校区南区继续教育学院
邮政编码:434023
学院网址:http://jxjy.yangtzeu.edu.cn/
联系电话:0716-8067285
南方复杂页岩油气地质与开发湖北省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省重点实验室”)专家论证会在我校召开。湖北省科学技术厅副厅长杜耘,长江大学校长刘勇胜出席论证会。论证会由湖北省科学技术厅基础研究处处长王锦举主持。
论证会上,地球科学学院副院长吴楠汇报了省重点实验室的建设背景、建设基础及未来规划。来自中南大学、中国地调局武汉地调中心、南京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湖北省地质局地质调查院等单位的专家从顶层设计、体制机制、行业产业发展需求等角度,对省重点实验室进行研讨论证,并提出完善性意见建议。与会专家一致认为建设省重点实验室十分必要,对于推动我省绿色油气能源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刘勇胜对杜耘和专家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并衷心感谢各位领导和专家针对省重点实验室建设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他表示,学校将全力支持省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力争把省重点实验室建设成页岩油气勘探、钻采领域高层次创新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的培育基地。
杜耘充分肯定了学校在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上取得的进展,他希望长江大学加强科研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湖北省科技强省做出长大贡献。
会前,杜耘及专家一行实地考察湖盆沉积模拟实验室、储层微观结构演化及数字表征实验室、激光微区-元素分析实验室、阴极发光检测实验室等多个特色实验室。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基础研究处副处长粘来霞,科学发展研究院、武汉校区管委会、地球科学学院相关负责人参加论证会。